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哪些部门申请维权? 
发布时间:2023-02-20 09:40
来源: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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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规定: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2.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可以通过工会组织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并通过工会组织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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