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1 09:29
来源: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分钟

关于注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决定依法注销内蒙古微积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BT2025-2031)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不准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青山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昆都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详细内容与决定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注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决定书(内蒙古微积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1).pdf




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11日

相关附件
字体

手机扫一扫

打印
保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