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全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根据,青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股对“两张清单”进行认真的梳理和编制。根据包建公【2023】48号文件,自2023年11月20日起,燃气经营许可证由市级燃气主管部门审批核发,启用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审批系统“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模块,燃气经营许可新建申请、延续、变更及注销事项均在行政审批系统办理。我局目前所监管的四家燃气企业(包头市中燃百江能源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包头洁能一机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包头市华诚燃气有限公司兵工加气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销售分公司赛汗加气站)的经营许可证已于2024年全部由市住建局重新核发,且有效期由之前的八年有效期变更为三年有效期。因此,行政许可事项核减一项——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新办(延续换证)。
目前,门户网站公示燃气行业管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67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执法检查23项,行政处罚42项。主要内容包括事项名称、事项类型、法律法规依据、执法主体、责任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