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严守国家粮食安全底线,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回潮,现公开“大棚房”问题监督举报相关信息,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一、举报范围
1. 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以设施农业为名违法违规建设非农业设施,擅自改变用地性质,用于“私家庄园”、别墅、度假酒店、经营性住宅及餐饮、住宿、娱乐、会议等非农经营。
2. 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会议、交易市场、仓储等非农设施。
3. 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以及违法违规改变性质和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和建设餐饮设施等。
二、举报电话
包头市青山区农牧局
举报电话:0472-6210810(农牧业发展股);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青山区分局
举报电话:0472-3651927(党建纪检室);
包头市青山区青福镇人民政府
举报电话:0472-3617257(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0472-3617251(综合行政执法队);
包头市青山区兴胜镇人民政府
举报电话:0472-6210515(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0472-6210521(综合行政执法队) 。
举报时间:工作时间8: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