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告知书 青市监信罚告〔2025〕1号
发布时间:2025-05-10 12:07
来源: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分钟

包头市银泰酒业有限公司488户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经查,包头市银泰酒业有限公司488户企业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其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拟将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0日

 


相关附件
字体

手机扫一扫

打印
保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