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拟吊销营业执照听证告知公告
经查,包头市银泰酒业有限公司等488户企业(名单见附件)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拟将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通过直接、留置、邮寄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予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本公告所列市场主体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472—6992869
附件: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企业名单
包头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