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青山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主要数据
发布时间:2024-11-05 10:50
来源: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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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青山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主要数据

为掌握2023年度全区国土利用变化情况,按照自然资源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统一部署,我区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此项工作以2023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由各旗县区依据国家下发的遥感监测信息,按照国家统一的分类标准及技术规程规范进行调查。现已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果已通过国家最终核查确认。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1.耕地。全区耕地2239.37公顷(33590.55亩)。其中,水浇地477.31公顷(7159.65亩),占21.31%;旱地1762.06公顷(26430.90亩),占78.69%。

2.园地全区园地59.81公顷(897.15亩)。其中,果园58.61公顷(879.15亩),占97.99%;其他园地1.20公顷(18.00亩),占2.01%。

3.林地。全区林地8103.49公顷(121552.35亩)。其中,乔木林地343.20公顷(5148.00亩),占4.24%;灌木林地5288.26公顷(79323.90亩),占65.25%;其他林地2472.03公顷(37080.45亩),占30.51%。

4.草地全区草地6334.03公顷(95010.45亩)。其中,天然牧草地4018.94公顷(60284.10亩),占63.45%;人工牧草地22.53公顷(337.95亩),占0.36%;其他草地2292.56公顷(34388.40亩),占36.19%。

6.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全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507.30公顷(127609.50亩)。其中,城市用地5149.56公顷(77243.40亩),占60.53%;建制镇用地308.49公顷(4627.35亩),占3.63%;村庄用地1809.37公顷(27140.55亩),占21.27%;采矿用地934.02公顷(14010.30亩),占10.9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05.86公顷(4587.90亩),占3.60%。

7.交通运输用地。全区交通运输用地1062.96公顷(15944.40亩)。其中,铁路用地58.32公顷(874.80亩),占5.49%;公路用地685.22公顷(10278.30亩),占64.46%;农村道路319.42公顷(4791.30亩),占30.05%。

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21.16公顷(4817.40亩)。其中,河流水面23.39公顷(350.85亩),占7.28%;水库水面40.88公顷(613.20亩),占12.73%;坑塘水面68.56公顷(1028.40亩),占21.35%;沟渠118.24公顷(1773.60亩),占36.82%;水工建筑用地70.09公顷(1051.35亩),占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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