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区级河湖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7 10:08
来源:青山区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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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各河长、区河长制各成员单位                     

为充分发挥区级河湖长履职作用,合理配置河湖管护需要,依据《中共包头市委办公厅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包党办发包党办发〔201729)和《中共青山区委办公室、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山区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党办发2018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河湖长制工作实际,现将调整后的区级河湖长名单通知如下:

 一、总河湖长

第一总河湖长: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委书记

总 河  湖 长:        白云喜 区委副书记、政府党组书记、政府区长

二、副总河湖长

副总河湖长:          张  强 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总河湖长: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三、区级河湖长

 

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大庙沟下游段(青大线公路以南)河长

赵建刚

区委常委、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区长

二老虎沟河长

 

区委常委、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四道沙河河长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北郊截洪沟(兴胜镇段)河长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本四截洪沟河长

姜天成

区政府副区长

大庙沟上游段(青大线公路以北)河长

李永刚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北郊截洪沟(青福镇段)河长、东达沟上游段(青大线公路以北)河长

韩晓平

区政府党组成员、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东达沟下游段(青大线公路以南)河长

  

青山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4517

供稿:赵海龙

上传:何连山

审核:郭俊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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