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决定依法注销包头市鼎盛达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号:(包)人服证字〔2022〕150204006号)与内蒙古新立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号:(内蒙古)人服证字〔2023〕第0203000223号)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自公告之日起,不得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公告后如继续开展相关业务的,将依法查处。
详细内容与决定书见附件
附件1:注销人力资源行政许可决定书(包头市鼎盛达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pdf
附件2:注销人力资源行政许可决定书(内蒙古新立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pdf
特此公告
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
供稿: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股高雅宁
上传:尚奕彤
审核:王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