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1 11:06
来源: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分钟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决定依法注销包头市永盛成劳务派遣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BT2022-2029)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不准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青山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昆都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详细内容与决定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决定书(包头市永盛成劳务派遣服务有限责任公司).pdf



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1日




供稿:青山区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股高雅宁

上传:尚奕彤

审核:王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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