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档案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坚守档案安全底线,着力提升档案服务能力,加快推进馆藏档案开放审核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开放审核9854件馆藏档案,并向社会公布开放档案目录131条。
为依法依规推进馆藏档案开放审核工作,区档案馆成立馆藏档案开放审核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区档案馆馆藏档案开放审核工作方案》、《区档案馆馆藏档案鉴定开放工作实施细则》和《区档案馆档案鉴定开放工作安全保密制度》,明确了29种应当划为控制使用范围的情形,确保档案信息和档案鉴定开放场所的安全可控。
下一步,区档案馆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指示精神,有序推进馆藏档案开放审核工作,稳步实现全区开放档案资源共建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