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劳社办字﹝2008﹞112号)的规定,经我局行政审批,以下为2022年度青山区审批实行特殊工时的企业公示如下:
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8日
供稿: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股高雅宁
上传:尚奕彤
审核:王瑞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