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药监局公布的(2023年第2、3、4、5、8、9、10、11、12号)关于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青山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化妆品监督检查,并依托我局周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日行动,核查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企业是否存在经营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情况,同时从进货查验记录与制度、人员培训与考核、商品效期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全流程的检查。截至目前,累计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83家,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未在检查中发现国家药监局通告内所列不合格化妆品。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依托周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日,开展各项整治行动,对检查发现的违法产品追根溯源,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行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此外,要求各化妆品经营企业严格规范经营流程,实时关注国家药监局公布的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如发现经营商品中存在不符合规定化妆品,及时停止销售并召回已售产品。
供稿: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淞洋
上传:冯宇晨
审核:杨力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