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的政策解读
鉴于政府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调整,需对旧版《青山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予以修订。依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包府办发〔2020〕1号),经草拟、征求意见等一系列严格程序,修订工作顺利完成。现将《预案(修订)》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2019年先后出台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2020年,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包头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重新修订及明确,印发了《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包府办发〔2020〕1号),结合机构改革后,青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能调整,需要对青山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部分内容修订。
二、预案修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头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包头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采纳成员单位意见情况
《预案(修订)(征求意见稿)》向31家成员单位征求了意见,其中无意见的单位29个,对2个单位的修改意见,因意见内容与职责分工要求不相符,未进行采纳。
四、预案章节解读
《预案(修订)》内容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应急保障,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应急响应,后期处置,附则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主要包括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事故分级、适用范围、事故处置原则,与2015版应急预案基本一致。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与职责”,主要包括应急机制启动、指挥部设置、指挥部职责、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成员单位职责、指挥部各工作组设置及职责、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对指挥部的具体设立情况、各成员单位职责及各工作组的职责分工均予以明确。
第三部分“应急保障”,就应急工作中的信息、医疗、人员及技术、物资及经费、社会动员等各方面保障还要求予以明确。
第四部分“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对监测预警、事故报告、事故评估要求进行细化,明确信息报告时限、报告主体、报告内容等。
第五部分“应急响应”,明确了应急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和终止响应的要求。对检测信息评估及信息发布要求予以明确。
第六部分“后期处置”,明确了终止响应后指挥部应做好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总结评估、善后处置及奖惩三个方面。
第七部分“附则”,包括预案管理与更新,培训演练、预案实施,对预案的更新要求、演练培训要求及实施时间予以明确。
五、新旧预案异同
与2015版青山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比,这次预案修订,对应急指挥部的组织领导、工作体系等总体大框架未作调整,仅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变化,对部分部门的名称及职责进行调整,对信息保障、信息发布及监测预警等部分内容进行了细化。
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山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
供稿:青山区市场局
上传:王晨雪
审核:商政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