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和包头市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包政公办发〔2017〕1号)要求,在综合分析全区各部门、各单位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基础上编制的。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qs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股联系。
一、概述
2015年,青山区被自治区确定为政务公开改革试点旗县区。今年以来,青山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包头市出台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和相关细则,结合青山区实际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探索“5+1”(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重点领域)公开,大胆实践,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改革试点工作。青山区把开展政务公开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和载体,不断完善机制、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拓宽载体、规范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贯通的全方位、多层次、制度化政务公开工作格局。改革试点工作初见成效,树立了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增进了干群相互了解,促进了青山区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全区形成了横向“一盘棋”,纵向“管到底”,条块结合、整体联动的机制。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区政府各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青山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也相应建立健全了领导机制和工作机构,并明确要求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必须由一名班子成员分管、至少一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进一步强化了对试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青山区政务公开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对试点改革目标任务、公开内容、时间节点、考核方式等重点内容进行了明确。为了更好地落实责任,下发了《青山区政务公开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按季度召开工作推进会,保障了各项改革任务能够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
(二)强化监督检查。把政务公开列入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培训科目,提高公务员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能力。制订了《青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明确了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年度考评内容,并召开了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推进会明确在时间节点内完成试点改革工作。
(三)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包头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区陆续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方案》《关于调整青山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青山区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查询手册》《关于推进青山区政务公开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青山区政务公开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表》《青山区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文件。每年3月底前总结形成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在包头·青山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
(四)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各级党委、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法律法规规章建设的新情况,以及群众关切的要求导向,全面梳理权责清单,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权责清单梳理涉及31个部门10大类3318项,目前目录清单已梳理完成,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征集意见57条,待通过政府常务会后在政府门户网站按部门、按类别进行公示。今后,权责清单发生变化的,将及时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 公开的主要内容
全面实施“5+1”公开,即: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使政务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一是决策公开,探索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通过召开听证会、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决策作出后,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二是执行公开,主动公开改革任务、重大项目执行情况、实施步骤等信息,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公布成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随时采纳有益意见和建议,确保公众对工作执行情况的参与和监督。近年来,青山区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公开、贫困户帮扶资金使用情况都形成了一套机制,走在了自治区前列。三是管理公开,年初,我区积极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在梳理出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建立权责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健全问责机制,实现“法定职责必须为”。不断推进市场监管公开,率先在包头市启动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凡是青山区范围内企业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均发布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实现了失信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目标,推动了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各领域工作走向透明化。四是服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公开,以权责清单确认的行政权力事项为基础,分别制定青山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制定完善教育、医疗卫生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五是结果公开,及时将 “十三五”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等结果在各类公开平台及新媒体上发布。六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青山区在政府网站改版前,面向群众征求意见,结合群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导向与各级政府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青山区梳理出58类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31项民生服务指南,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教育、棚户区改造、社会救助等领域的政府信息都在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相应栏目及时公开。5+1”公开模式使政务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
(二)提升政务服务建设
一是服务网络联动化。构建贯穿市、区、社区的“三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实现了市(包头市政务服务系统)—区(区政务服务系统)—社区(社区公共服务系统)三级服务体系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同时实现全天候效能电子监察“零距离”,真正做到效能监察的市—区—社区的全覆盖。二是实体大厅虚拟化。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群众在青山区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平台和微信平台可实现实体大厅所有事项的在线表格下载、申报和办件查询,让群众在家里排队,按照预约时间到大厅直接办件,缩短在实体大厅等待办事的时长。三是办事流程便捷化。探索二维码办事,简化优化办事流程,二维码办事应用将申请表格、办事流程、申报材料等做了二维码转化,公众通过“扫一扫”即可实现在线查询办事流程、提交申请、查询结果等相关功能,方便群众将政务服务“装入手机”随身携带。四是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开展初期,选取区政务服务中心深化试点改革,推进标准化建设,实现了政务服务公开的引领带动。依托标准化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行政审批办事流程标准、管理和监督标准、改进和评价标准,以服务保障标准体系和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为支持的覆盖行政服务全过程的标准体系框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梳理清查全区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使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143项减少到22项,精简率达83.9%,精简率在市五区中居首位。于2016年8月3日正式通过国家标准委验收,成为自治区首个开展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建设的旗县区级政务服务中心。
(三) 信息公开的形式
1.政府网站。对原有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造。改版后,包括了信息公开、民生服务等七个二级页面,237个子栏目,截至目前,青山区门户网站区属52个部门上线,发布便民服务信息145条,发布公开信息4034条,日均访问量达到435次,比改版前增长20%,区政府所属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率及各类办事事项公开率达90%以上,充分发挥了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确保了人民群众第一时间从政府门户网站获取公开信息,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2.政府公报。参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和包头市政府办公厅《政府公报》执行创刊,以双月形式出版,成为自治区县办公报试点。同步推进政府公报网站建设,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
3.公共查阅点。在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了标准化政府信息公开查询中心,查询中心提供查询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平台各级政府公报和各类公共服务办理指南。实现了群众对政府信息和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查询和查阅。
4.新媒体发布平台。着力打造政务微信平台“青山人青山事”,平台每日推送4—8个版块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累计推送2300版,关注人数已达5万余人,累计阅读量达到200多万人次。同时,整合了多个政府职能部门查询服务功能,绑定青山区市民大厅各项业务办理流程模块,整合了所有青山区政府职能部门政务微信、微博入口,让青山人在“青山人青山事”政务微信公众平台上将青山事“一网锁定”。
5.其它渠道。全区各部门和单位通过本部门的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简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我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导全区各单位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渠道,将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通信地址、电子邮箱、传真号码进行备案和统一,明确了各单位的工作标准。编制完成《青山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查询手册》,将其发放至政府信息公开查询中心、社区公开查阅处,同时将受理机构、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公布在门户网站,便于群众向政府获取其真正需要的信息。建立健全了重大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的公开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5件,并按照时间要求给予了答复。
四、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目前,我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未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全区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没有成立专门的机构。我区有专门的人员负责(仅有1人),但是没有设置专门的机构,人员数量少,而且专业程度不高,不能适时开展工作调研,对政务公开存在问题的单位难以进行一一督查指导。
(二)改进措施
一是创新机制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内容。扩大信息采集面,完善网站信息内容,实现权责清单全覆盖。以共享栏目的形式构建上下联动机制,通过增强各部门提供信息的主动性,切实加强各类业务信息的采集、上报工作,增强门户网站的互动性。
二是开发“青山人青山事”政务微信的更多功能。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等多种形式,营造群众积极关心政务公开的社会氛围。提高政务公开的公众参与度。
三是学习先进地区相关经验。赴政务公开创新较好的市、区学习,以便在我区再出亮点,再出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