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人民政府地方志研究室,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青山区人民政府地方志研究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相关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承担全区地方志的研究、编纂、开发利用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定青山区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开展地方志(史)、年鉴理论研究。
(二)负责组织青山区地方志(史)书、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工作。
(三)负责收集、整理、保存全区各类志鉴文献和地情资料,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开展信息化建设。
(四)负责青山区方志馆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五)承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